1、总则
1.1编制目的
实践低冲击开发建设模式,可将内涝灾害防控、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有机结合,取得多目标的环境生态效益,促进城市建设开发与水文生态的和谐发展。
为实现低碳生态城区建设目标、光明绿色新城建设目标,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合作框架协议》,保障光明新区“全国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依据相关法律和规范,制定本规划设计导则。
1.2主要内容
本规划设计导则规定光明新区建设项目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的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指引、设计指引。
本规划设计导则的内容是引导性的,将随着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研究与应用工作的深入而不断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