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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的对策研究 --沃兰达雨水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30日
     通过建设海绵城市,合理调节、分配水资源,从而缓解城市水资源危机一直是近年来众多学者关注的问题。以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为例,探讨海绵城市建设中将雨水作为城市水资源的重要补充形式与研究对象, 设计城市降雨过程控制与管理方案, 为沈阳市乃至国内海绵城市的设计与管理提供参考与借鉴。

    我国是个水资源匮乏的国家,我国的水资源南北分布严重不均,南方降水充沛,洪涝频繁,北方降水较少,且受季节变化显著:夏季降水集中,时常引发洪涝灾害,而春秋冬三季降水稀少,干旱时有发生。城市作为人口聚集区、经济文化高度发达之地,也是水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的突出之地。通过建设海绵城市,合理调节、分配水资源,从而缓解城市水资源危机一直是近年来众多学者关注的问题。以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为例,探讨海绵城市建设中将雨水作为城市水资源的重要补充形式与研究对象, 设计城市降雨过程控制与管理方案, 为沈阳市乃至国内海绵城市的设计与管理提供参考与借鉴。

 1“海绵城市”中雨水过程控制与管理方案

   通过调研沈阳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文、地质、径流等状况,综合分析城市径流总量与防洪排涝间的关系以及城市蓄、排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计算沈阳市雨水可调节空间,制定城市径流控制方案与控制目标,进而构建城市雨水集蓄系统构建方案与技术框架, 并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城市集蓄雨水系统的构建方案,包括:渗水系统构建、滞水系统构建、蓄水系统构建、净水系统构建、排水系统构建、用水系统构建等。

   关于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的对策研究

  1.1 渗水系统构建。从源头削减雨水的径流量,初步净化雨水径流过程中的污染,改造或建立高渗透率的自然路面、透水路面,建设绿色屋顶。

  1.2 滞水系统构建。滞水系统可实现延缓径流作用,如生物滞留带、下凹绿化带等。
 
  1.3 蓄水系统构建。城市蓄水系统可实现收集积蓄雨水、降低径流峰值流量的作用,为雨水的再利用创造条件。城市蓄水系统可包括蓄水池、湿塘、城市水体景观、地下雨水调蓄系统等。 

  1.4 净水系统构建。通过整治城市河道、建设河道沿岸生态缓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减少雨水径流与收集过程中对雨水的污染,从而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雨水利用效率。

  1.5 排水系统构建。建立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将雨水径流高峰时期超过集蓄能力的雨水通过排水防涝设施、水系河道排出,避免水患发生。

  1.6用水系统构建。将集蓄的雨水进行再生利用,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达到节水减排的目的(如图2所示)。

关于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的对策研究

 2 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需着重解决的问题

 2.1 转变城市建设理念。

 2.1.1 变原有城市建设中只注重开发的强度而不注重生态环境转变为以生态环境约束城市开发建设的强度。

 2.1.2 转变原有城市生态环境单靠“治理”转变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统筹设计”的建设模式。从源头减少雨水的径流量,提高地表的渗透率;径流过程中设置滞留带延缓径流洪峰,从而降低降水的排量;对集蓄的雨水进行净化、治理,提高雨水的再生利用率;对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城市绿地、城市水面进行统筹设计,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

2.2 明确海绵城市的建设原则。

 2.2.1 加强规划与管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虽然以“水”为焦点,但是不能“就水而论水”。因为为了实现降雨的集蓄与生态再利用,要实现源头的渗水滞水、过程的集水净水、末端的排水用水,涉及到城市建设的各方各面,在海绵城市设计中要统筹安排,目标明确, 将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确确实实落实到城市建设的各项规划中。

2.2.2 生态优先、安全为重的原则。在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中,以优先选用自然渗透、自然集蓄、自然净化为原则,提升城市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并在需要保护的重点生态区划定红线,重点加以保护。海绵城市在实现城市排水防涝、实现雨水的再生利用、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平衡外,还需考虑依靠排水系统排放过量的地表径流,城市安全。

2.2.3 兼顾统筹建设的原则。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城市总体的建设规划,在绿地、水域等各类项目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划中所确定的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与技术要求,统筹园林、道路、绿地、水系等项目的建设。2.2.4 因地制宜的原则。海绵城市规划建设中,根据规划区域水文特征、人文特征、地形条件、水生态保护要求等不同,合理制定建设目标与控制标准,因地制宜地建设生态海绵城市

2.3 建立与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海绵城市的建设与运营过程涉及到国土、环保、建设、交通、市政、园林、财政等诸多部门。然而,目前各行政部门各司其职、互不协调的现象时而发生,海绵城市的建设与管理,必须建立起与之适应的完善的管理体制,使得城市的国土、建设、环保、市政、园林等各行政部门能够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统筹城市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真正实现海绵城市的职能。
2.4 加强海绵城市的规划、管理、控制及落实。海绵城市在建设之前,首先要明确海绵城市的总体规划与控制目标, 制定实施原则与实施策略,规划重点实施区域,并将建设海绵城市的要求落实至各项相关规划中。其次,海绵城市建设、修护的实施要通过相关规划予以落实。其要着重实施的规划包括:地块的规划、交通道路的规划、城市绿地的规划、城市水系统的规划等。

2.5 资金保障。政府可通过多渠道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问题,如:私有(私营)小地块的开发建设中,要明确开发商的责、权、利,鼓励私营(有)业主针对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 在市政及公用设施建中,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尽可能引入社会资本,多方筹措资金。

2.6 建立多方位的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在海绵城市建设者与管理者中实施绩效考核,将单位年径流控制量、雨水再生利用、排水防涝、水质环境控制等作为绩效考核目标,其考核结果可作为奖惩的指标,对未达到目标的单位或个人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