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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明确海绵城市时间表 2030年建成区八成以上面积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6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到2017年年底,石家庄将规划不少于20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正定新区作为省级示范区先行先试;到2020年年底,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年底,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石家庄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充分发挥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绿地与水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以重点建设区域为先导,示范带动和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构建河、城相融合的城市水生态系统。

推广绿色屋顶,强调雨水蓄存

《意见》指出,公共建筑与小区住宅要因地制宜,采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建设海绵城市建筑小区。其中,要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等低影响开发形式,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和相应设施。

在新建公共建筑和小区住宅,可结合绿色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屋顶或屋顶花园,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在既有公共建筑与小区住宅,可对建筑屋顶、建筑与小区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等实施低影响开发改造。收集的雨水,可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充、道路清洗保洁等,做到雨时调蓄、旱时回用。

统筹绿地设计,提高防涝能力

《意见》提出,要结合城市绿地周边的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对城市绿地统筹开展竖向设计,以消纳自身雨水径流,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

据介绍,竖向设计是指在一块场地上进行垂直于水平面方向的布置和处理。对绿地采取竖向设计,可有效减少绿地雨水径流的排放。

同时,结合景观要求和群众活动需求,采取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等低影响开发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雨水渗透能力,增加雨水调蓄、净化功能,有效削减地表径流峰值和流量。

完善管网改造,增加道路吸水

石家庄还将转变城市道路的建设理念,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

《意见》提出,对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和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对新建道路,可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植草沟排水。

对红线外绿地空间规模较大的道路,可设置雨水湿地、雨水墉等调节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周边地块的雨水径流。对自行车道、人行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车辆通过路段,优先采用渗透性铺装材料。

《意见》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石家庄将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科学布局雨水调蓄设施,消除城市重点部位积水问题。此外,还要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城区易涝点整治,做好雨水管网系统与周边海绵体的有机衔接。
引入关联机构,形成产业支撑

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石家庄将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全面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

同时,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充分利用城市自然水体和雨水湿地、湿塘等设施调蓄和净化初期雨水,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及下游水系相衔接,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

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石家庄市、区(县、市)两级政府在年度建设计划中将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此外,还将积极引入规划设计机构、研发机构、材料生产企业、设备生产商、运营管理公司等关联单位,形成对海绵城市建设的产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