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要求,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统筹做好昆明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昆明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批复提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
批复提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实施水资源配置、引水、节水工程,提高中水回用比例,全力保障用水安全。特别要加强滇池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改善入湖河流和湖体水质。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
海绵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