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日前召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
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将在全省选择2个设区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和金融信贷支持;并要求各市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都要全面规划并逐步实施
海绵城市建设,尤其要集合棚户区、老旧小区及老城道路改造,扩大
海绵城市建设范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住建部关于地下综合管廊与
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要求,陕西在全国首先召开了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到2020年,陕西省要建成运营100公里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在建500公里以上;各设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0年70%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比例提高到城市建成区的80%以上。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下一步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和
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要求地市迅速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储备库,并明确五年项目滚动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认真做好备选项目,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加快推进项目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等项目开工准备,新建和改造项目同步开展。
同时,各地市要认真借鉴推广沣西新城
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全面统筹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基础设施、公园绿地和自然生态修复等建设,推广
海绵城市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