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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海绵城市怎么建?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30日
不久前,住建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探索构建城市雨水开发体系,以根治城市内涝顽疾。目前,一些省份已经开始试点。从实践情况看,《指南》的出台不代表万事大吉了,城市要告别“城中看海”的窘境,还任重道远。海绵城市的技术体系还远未建立,实践操作还有待细化,产业支撑也还没有创立,也就是说万里长征才走了步。海绵城市究竟如何从纸上蓝图变成现实?

刘波认为:万里长征才走了步。海绵城市究竟如何从纸上蓝图变成现实?



 “《指南》得来不易”

《决策》:作为长期倡导海绵城市建设的业内人士,您如何看待《指南》的出台?

 刘波:海绵城市的技术理念和产业体系在欧美已经发展了20多年,不仅极大地改善了城乡环境,并且形成了完备的产业体系,成为绿色经济新的增长点,带动了就业和经济发展。

近几年来,海绵城市技术在我国还处于理念推广阶段,设计体系、工程技术体系还没有适应海绵城市建设的需要,形成社会共识和市场需求还需要一定时间。

但不可否认的是,《指南》的发布是中国城乡建设史上一个里程碑的事件,标志着我国城乡生态环境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起点,展现了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光明的前景。相关的技术体系、产业体系也会逐步建立起来,对我国经济发展转型起到促进作用,粗放型的城市建设发展模式也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海绵城市比喻城市像海绵一样,国外称为低影响开发(LID),即指遇到有降雨时城市社区能够就地或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同时丰富城市景观,增强城市生态功能,让城市更加宜居。

海绵城市技术将改变传统的城市建设技术路线,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决策》:海绵城市对我们传统城乡建设理念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刘波: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乡建设长期处于粗放发展阶段,过度硬化与大拆大建伴随着城乡建设的全过程。在水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问题上,缺乏系统科学的研究和安排,使城乡水生态环境领域逐渐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城市发展已面临诸多窘境。

城市内涝、城市天坑、热岛效应、雾霾等一些城市病态现象持续出现,给城乡居民带来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社会全员劳动生产率普遍降低,碳排放增加,流域治理能力不足,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改善进展缓慢;城市应对极端气候的能力普遍降低,多地城市备受雾霾袭扰,引发民众诟病。

在造成严重的城乡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也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阻碍。所以,发布《指南》也是经历了反复阵痛而达成的这一成果,得来不易。

《决策》:海绵城市适用于哪些领域?

刘波:海绵城市技术有着广泛的适用领域,是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的基础技术,它反映了社会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管理,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延续性的高度关切,海绵城市技术就是这种关切的表达。

社会应该如何利用雨水资源?如何看待洪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我们如何处理水、土壤、空气的辩证关系?这些问题都能在海绵城市技术中找到答案。

海绵城市技术重要的原则就是以社区(汇水区)为单元,包括工业、农业社区,雨水就地蓄留处理,完成地上地下的循环。如果每一个城乡社区都完成了这一使命,那么美丽中国的梦想就实现了。

当然这是一个较长时期的过程。我估计5-10年初见成效,10-15年大见成效,但我们必须从现在起就有所作为。

有必要强调的是,在建设生态社区时,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社区生态功能,要看到社区(汇水区)与湿地、河湖的关系,也要看到大的流域关系,这样我们在社区生态建设时才不至于迷茫,避免投资浪费,达到投资效益。

除了水资源利用外,海绵城市技术在生态修复领域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在社区生态、农田水利、高速公路和铁路、大型机场、重金属土壤污染、河道治理、农田水利等领域都有很好的修复效果。

研究表明,海绵城市技术也是治理热岛效应和雾霾的佳手段。在石油、燃气管道的生态修复治理领域,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破除体制与部门利益牵绊”

《决策》:海绵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从体制上看需要破除哪些障碍?

 刘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做好顶层设计,要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国家绿色发展的战略框架。首先要做好战略规划,包括法律体系、财税政策、管理体制、技术与产业体系、人才培养、公众参与等环节综合考虑实施,海绵城市技术才有发展的巨大空间。如果受到体制与部门利益牵绊,任何好的发展路径都会夭折。

所以,我们不能只依靠住建部一家来完成这一使命,需要全社会都来支持这一领域的发展。海绵城市技术是城乡生态建设的基础技术和方法,也是实现城乡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管理的基本途径,其终目标是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

我们不仅要在宏观层面解决流域性法律缺位的问题、行政管理分散的“九龙治水”的体制问题、财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支持空乏的问题,而且,还要从微观层面解决技术规范和标准问题、流域性的水生态建设规划问题、市场和企业培育问题、人才培养问题等等,后实现我国生态工业腾飞的战略目标。

 《决策》:从试点城市来看,应该怎样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刘波:海绵城市技术只代表一种技术体系和方法,而不能代表城市发展的全部内涵。我们要利用海绵城市技术,达到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管理,终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时,我们要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遏制城市无限制硬化趋势。为解决我国城市面积成倍扩张,城市地表无限制硬化而带来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各流域城市政府应以2014年城市硬化面积为基准,每年减少城市硬化面积3-5%,国家应将这一指标纳入各流域城市政府的年度考核体系。同时,对农村地区城镇化过程中的地面硬化情况进行管理,维护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

二是积极实施城市生态修复。从现在起,试点城市要有步骤地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工作,推进截污、控污工程,建立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开发、改造城市社区建筑物、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蓄留雨水的生态功能。尽可能恢复城市原有河道、湖塘、沟渠,减弱城市热岛效应,提高城市雨水渗透率。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普查、检测和修复工作,防止城市地质灾害。

海绵城市技术普及以后,原有城市生活污水量会大大减少,雨水进入污水管道的情况会逐步改善,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的能力与效益均会提高,污水直排进入河道、土壤和地下水的状况也会得到改善。

三是高度重视水资源战略规划,将水资源及生态环境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支持、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水生态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确立水生态规划在城乡规划中的基础地位,充分认识和利用水资源的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注重开发和保护水资源在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历史文化价值,培育和引导亲水产业健康发展。

四是建立科学的流域管理行政体制。充分理解一个城市的发展与流域上下游地区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任何城市开发措施都要照顾到本地区和上下游地区人民的合理诉求,积极参与流域地区的环境与发展对话,制定流域治理行动计划及时间表。

五是构建完备的水资源法律和政策体系。将立法先行与政策配套相结合,积极开展水生态法律和政策调研工作,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支持构建我国完备的水资源法律和政策体系,立法机构应借助水利改革的契机,率先构建流域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催生万亿产业机遇”

 《决策》: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大量投资,这对产业发展来说将带来哪些机遇?

刘波:海绵城市建设首先带来我国绿色技术创新,我国工程设计界长期以来沿用灰色排水方案,造成城乡社区大量的硬化地面,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实施海绵城市技术以后,新的技术规范和技术体系建立起来,需要大量的转型人才,高校要更新教材,设立新的专业,以满足社会需求。

社会资本被引导到绿色科技领域投资,大量的企业创新转型,相应的产业技术装备也会跟进,形成新的绿色产业链,带动就业及经济增长。另外,海绵城市建设也将在我国节能减排领域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并带动产业转型,绿色生态产业将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现有2万多个社区,假设每个社区投资500万元进行生态修复,仅北京市的投资就是一个很大的数字。有专家估计,我国城乡生态修复领域的投资,将从初的几千亿元发展到成熟期的数万亿元,市场规模庞大,生态工业体系将得到完善。

这些投资带来的直接效果,就是城乡生态环境的改善,绿色GDP成为经济增长的原动力,国家经济呈现健康势头。

《决策》:现在,中央和一些地方也开始行动起来了,如何看待各地海绵城市的探索和实践?

  刘波:2015年1月27日,中国海绵城市技术创新联盟在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正式成立,组建了国内个专家顾问团队和大型海绵城市实验区。今后,类似的技术团队和探索实验将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城市创新发展将成为我国城乡发展的主旋律。

今年开始,中央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支持6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每个城市将得到15-18亿元的补助资金,力度空前。目前多地城市参与了申报工作,可喜可贺。但是,我们要反对为项目而项目的城市建设活动,避免一哄而上,投资浪费。

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城市政府应该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发展理念,扎扎实实地做好城乡水资源生态规划、法律政策的调整、技术体系的建立、产业的培育、人才引进与培训等基础工作。建立公正、法制、竞争的市场格局,推动城乡建设稳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