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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城市排涝持久战还是速决战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6日
近日有媒体统计,承担着增强城市防涝能力重任的30个海绵城市试点,今年有19个城市出现内涝。因此有人开始质疑海绵城市在防治内涝方面的成效,甚至认为海绵城市试点失败了。为此,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院副院长谢映霞和住建部城建司有关负责人,回应相关疑问。
“对于极端强降雨带来的内涝,必须冷静分析,绝不能就此对海绵城市建设横加指责,甚至是简单地否定。”谢映霞坦言。

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我国异常天气数量增多。入汛以来,南方发生20多次强降雨过程,太湖发生流域性特大洪水,长江中下游干流全线超警,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严重。

针对海绵城市和排水排涝之间的关系,谢映霞形象地解释道:“人们对海绵有直观认识,建设海绵城市就是恢复城市的海绵体功能,使其像海绵一样吸水、蓄水,从而起到对降雨削峰、错峰、滞峰的作用,有效缓解内涝。但海绵也有饱和的时候,因此,海绵城市在建设工程设施时是有标准的,在标准内可保有效。”

其实,海绵城市试点在应对今年强降雨时已经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在陕西西咸新区,同样的降雨条件下,海绵城市试点区域沣西新城无明显内涝,非试点区沣东新城却出现了大面积内涝积水,形成鲜明反差;四川遂宁对阜丰巷老旧小区进行“海绵化”改造后,小区内涝积水点得到有效控制,以往只要下雨小区就淹水没腰的情景不再。

海绵城市是在研究和借鉴国际上城镇化发展经验,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为调整好自然、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提出的;也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一种城市发展方式。

2015年和2016年,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分两批确定了30个试点城市。试点的目的是通过在区域性片区探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机制和建设模式。

“建设海绵城市不仅是要缓解城市内涝,更是系统解决城市水的问题,包括水安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短缺、降低城市硬化铺装等源头问题。这涉及方方面面,不可一蹴而就。”谢映霞指出。

海绵城市建设不会立竿见影、一蹴而就。住建部城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在试点过程中,新城区坚持目标导向,按照雨水径流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就地消纳利用,解决好城市建设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协调关系;老城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缓解城市内涝积水、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热岛为突破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目前海绵城市建设正在加快推进,通过试点城市创新建设模式,探索成功经验,并将这些成熟的做法、模式推广落地。”该负责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