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雨洪管理与雨水资源利用的思想进入中国后,沿海地区率先开始了实践行动。2003年,在《城市景观之路:与市长交流》一书中,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北京大学景观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李迪华提出“河流两侧的自然湿地如同海绵,调节河水之丰俭,缓解旱涝灾害。”这是国内城建领域次出现海绵概念。2014年起,建设
海绵城市成为国家行动,负担起保护水资源和防止洪涝的两大任务。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启动了全国试点城市工作,住建部编制印发了《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到2015年,全国有数百个城市已经行动起来。
随着
海绵城市工作的推进,一些问题逐渐显露,特别是2016年春夏数十年不遇的大暴雨遍布南方,许多试点城市没有经受住考验。这使得关于
海绵城市的辩论愈演愈烈:
争论焦点1:城市海绵概念可行吗?
正方观点: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反方观点:海绵没有承重力,城市不可能建设在海绵体之上,只能说城市的部分用地具有类似海绵的性质,可解决部分雨洪的管理问题。
争论焦点2:绿地可以用来调节径流吗?
正方观点:绿地系统是城市大的海绵体,其调蓄功能不但要高于其他用地的要求,还可负担周边建设用地
海绵城市建设的荷载要求
反方观点:中国城市绿地只占建成区面积的三分之一,除非十分干旱,不可能承纳全城的径流调节任务。让其装入过多的雨水将影响绿地主要功能的发挥,许多绿地植物的生存会受到严重影响乃至泡死,违背“以本地物种为主”的生态树种选择基本原则。
争论焦点3:绿地能否承担滞洪作用?
正方观点:(北京)如果所有的绿地都能比地面低20cm,城市绿地就可以承担起滞洪的作用,那么暴雨积水问题就能基本解决。
反方观点:城市海绵体工程承纳雨水的总量是按照“设计降雨量”给定的,一般只有三、四十毫米,遇到远超这个标准的特大暴雨或大量的上游洪水时,不可能承担防治洪涝的重担。2016年动辄数百毫米暴雨在我国许多城市造成灾情就是证明。
争论焦点4:城市如何保存雨水和充实地下水?
正方观点:按照《指南》,严格根据当地“设计降雨量”进行设计和施工,构造全市海绵体系,就可实现“径流控制率”的指标,把雨水蓄存到海绵体(包括地下水层)。
反方观点:雨洪调控的出发点应是以余补缺,将暴雨的多余余量保存下来,供应缺雨季节使用。而《指南》这个设计思路是在缺雨季节将雨水全部扣进地下,小河断水,不给下游;到了雨季来临时,海绵体已经基本饱和,那么暴雨时海绵体已失去了继续接纳雨水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