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汕头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有关会议了解到,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汕头市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提出到2020年,汕头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
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理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通过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实现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据了解,本次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范围为汕头市域范围,规划期限近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规划依托汕头市“山、水、城”的自然格局和优良的生态资源本底,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融入和突出“
海绵城市”理念,全力打造“水韵山灵新汕头”,实现“旖旎山水卷,园林海绵城”的总体目标,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粤东水网城市的海绵建设示范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