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浏览文章
南京全面实施海绵城市建设 控制雨水缓解城市内涝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3日
今年起,南京各类园区、新区、成片开发区域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着力推进江北新区中心区、江心洲生态科技岛及南部新城红花-机场片区的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南京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标志着南京开始全面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日前,南京市建委、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把整座城市比喻成一块会呼吸、有弹性的海绵。下雨时,把雨水吸收储存到海绵里;需要水时,挤挤海绵把水释放出来,从而实现水的良性循环利用。简单说,就是让城市在涝时能吸水,在旱时能吐水。

7月初,持续多日暴雨的侵袭,长江水位、秦淮河水位迅速上涨,导致内河河水无法及时外排,造成城市低洼地区严重积淹水。“所以要改变传统的城市排水方式,从单纯地或过多地依靠管渠、泵站等灰色排水设施,转变为绿色生态措施和灰色排水设施相结合的排水方式。”南京市建委相关人士说,过去,雨水都通过排水管网迅速外排,降雨高峰时泵站、河流排水压力巨大,容易形成城市内涝。而意见明确,要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使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逐步缓解城市雨天积水、水体黑臭、热岛效应等现象。意见确定了南京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意见还提出,以国家级江北新区、中新生态科技岛开发建设和南京枢纽经济区建设为契机,着力推进江北新区中心区、江心洲生态科技岛及南部新城红花-机场片区的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各新区、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全面有序开展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同时,加大资金投入,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要求新建、改建小区的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不得低于40%
记者注意到,意见还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指标要求,具体为:

建筑和小区——新建公共建筑应推广屋顶绿化,鼓励住宅小区实施屋顶绿化。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同步配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新建、改建(含实施出新改造、环境整治)的小区的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不得低于40%,公共绿地中须含有不低于10%的下凹式绿地。

道路和广场——新建城市道路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且透水铺装率应不低于80%。新建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鼓励采用透水铺装,透水铺装率应不低于30%。路幅超过70米的新建道路应结合附属绿地建设配建雨水蓄水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广场、停车场的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率应不低于40%。

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雨水调蓄设施等,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城市公园绿地内步行系统、停车场等设施应采用透水铺装。新建公园透水铺装率不应低于50%,改建、扩建公园透水铺装率不应低于30%。

水系水环境——实施雨污分流,严控初期雨水污染。加快推进沿河截流干管改造与切换,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实施河道环境整治,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区域排放总量,不得超规排放。

此外,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涝泵站及新整治城市河道设计暴雨重现期应达20年以上,中心城区内涝防治设计暴雨重现期应达50年以上等。